珠海冠宇近日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计算,本次发行不超过339,620,655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智能穿戴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珠海普瑞达持有公司17.6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徐延铭直接持有公司0.09%的股份;通过持有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60.72%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17.66%的股份;通过其控制的珠海普泽间接控制公司股东珠海普泽二号所持公司4.53%的股份;通过担任珠海际宇、珠海普明达、珠海惠泽明、珠海凯明达、珠海旭宇、珠海泽高普、珠海普宇和珠海际宇二号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5.74%的股份。以上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8.02%的股份,徐延铭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延铭及其控制的珠海普瑞达与珠海普泽二号、珠海际宇、珠海普明达、珠海惠泽明、珠海凯明达、珠海旭宇、珠海泽高普、珠海普宇和珠海际宇二号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139号文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发行30,890,43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9,04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1,656,437.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57,386,562.10元。截至2022年10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且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351C0006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珠海冠宇2021年10月15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15571.36万股,发行价格为14.43元/股,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宗坤、王大为。
珠海冠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4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04亿元。珠海冠宇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11.45亿元。据珠海冠宇招股书,公司拟募集资金32.49亿元,分别用于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珠海冠宇发行费用合计1.43亿元,其中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1.17亿元。
上述2次募资共计53.36亿元。
公司2月14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宁波汇锦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汇锦诚”)出具的告知函。2025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5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归属股份数量4,899,443股,导致公司股本总数由1,127,286,261股增加至1,132,185,704股。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13日期间,宁波汇锦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417,072股。前述因素综合导致宁波汇锦诚持股比例由7.95%变动至7.00%。2025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宁波汇锦诚持有公司股份89,63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180%)。深圳拓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深圳拓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冷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珠海冷泉”)分别持有公司股份47,89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05%)和37,51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135%),合计持股85,40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440%)。公司近日分别收到宁波汇锦诚、珠海冷泉出具的告知函,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宁波汇锦诚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641,37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珠海冷泉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320,68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以2月13日收盘价18.76元计算,宁波汇锦诚减持金额195424270.72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宁波汇锦诚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公司2025年6月28日披露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司员工持股主体(不含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8,869,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2%),包含股东珠海普瑞达二号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普瑞达二号”)、珠海普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普宇”)、珠海旭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旭宇”)、珠海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际宇”)、珠海惠泽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惠泽明”)、珠海普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普明达”)、珠海凯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凯明达”)、珠海际宇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际宇二号”)、珠海泽高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泽高普”)等9名主体。上述员工持股主体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延铭控制,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普瑞达”)一致行动人。公司于近日收到员工持股主体出具的告知函,员工持股主体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6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22,551,3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按当前公司总股本1,132,068,851股计算),减持总金额311,952,460.86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延铭、控股股东普瑞达未参与本次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据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快报,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39,681.9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4.7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211.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277.6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38%。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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